各鄉鎮人民政府,市直各單位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0〕27號)精神,現將我市2021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
節假日期間,各鄉鎮、各單位要自覺做到文明祭祀,倡樹文明新風;妥善安排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值班、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1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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